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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度我市《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申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盲人,可以向户籍或者执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申请资格证书。 (一)2009年9月1日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二)2009年9月1日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并且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的; (三)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满15年的; (四)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不满15年,并且通过国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 (五)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并且通过国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 二、需提交材料 (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申请表(附件2); (二)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视力残疾)原件及复印件; (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符合申领条件第(一)项的盲人; (五)盲人医疗按摩相关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符合申领条件第(二)(五)项的盲人; (六)医疗机构开具的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年限证明(附件1),适用于符合申领条件第(二)(三)(四)项的盲人; (七)国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符合申领条件第(四)(五)项的盲人; (八)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3.3cm*4.8cm),照片背面写清楚申请人姓名。 三、资料审核及证书发放 (一)初审:各市于9月8日前,将符合申领条件的盲人资料录入“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管理系统”,系统初审通过后将纸质材料报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除申请表外,其他申报资料都要复印件)。 (二)复审: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三)证书发放:公示结束后,资格证书由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统一发放。 四、相关要求 (一)确保资料真实。各市务必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省(市、区)教育部门网站或毕业学校逐一核实有学历申领人员学历证书真伪;通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从业医疗机构逐一核实无学历申领人员从事医疗按摩活动的真实性,如出现学历证书上姓名(包括姓名中音同字不同的)与身份证、残疾人证姓名不一致,或者身份证号与残疾人证号前18位不一致的,需由出错单位出具纠错证明。各项认证、核查材料留档备查,并报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复核。 (二)确保资料齐全。各市要完整、准确、规范录入各项信息。学历证书或盲人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应用原件扫描,资料摆放整齐、上下与边框对齐,将文件大小设定在250-300KB之间,确保上传内容及钢印清晰易辨识,辨识不清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审核。 (三)申报请联系0537-5130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