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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24-03-20 00:00:00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人员:网站管理员 阅读数:233

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内容

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火炬南路56号1号楼

     服务宗旨和业务范围:参与残疾人就业有关规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承担残疾人就业指导、培训、服务等工作;负责开展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承担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相关事务工作;负责全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承担市残联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定代表人:卜宪军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46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552215050Q

     咨询电话:0537-5130021

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年度检查信息

2023年,在省就业指导中心有力指导、市残联正确领导下,我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年初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抓重点、解难点,积极引导城乡残疾人转变就业观念,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服务,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不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使越来越多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就业创业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现将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明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以党建为引领,促进各项业务全面开展。

就业中心党支部在市残联党组的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为重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民意5来听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就业服务渠道,不断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残疾人就业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精神力量。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使命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推动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党组织;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残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预防,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抓好队伍建设,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党费收缴工作。督导支部党员完成“灯塔大课堂”、学习强国、党员干部学习任务。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组织生活、民主议事活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三)统一思想,谋深抓实开展主题教育。按照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表,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党课、专题研讨为主要开展形式,对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进行通读通学,读划摘抄。紧密联系实际,实现学习教育与事业发展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实际工作中落地生根,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充分发挥服务机构职能,全面落实各项业务工作。

为贯衡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20号)要求,促进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就业中心参与印发《济宁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济政办发[2023]4号)、《济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三年提升计划(2023-2025年)》(济残联字[2023]14号),为全市残疾人就业及培训工作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计划及目标。

(一)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电话核实、走访核查。摸清每一位毕业生的求职需求,建立高校残疾人应届毕业生“一人一策、一人一档”就业档案,帮助应届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式,树立科学的择业观,提高就业成功率,完成核实168人,核实率和服务率均为100%。目前,我市168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其中除去因死亡、退学、查无此人、已升学(国内)、已出国出境、残疾证已注销、经核实非应届毕业生等其他特殊原因暂不就业的,共有0人未就业,92人已就业,就业率为100%。

(二)残疾人竞赛工作。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我市荣获3枚金牌,金牌数在全省各地级市中排名第一,得分率、得奖率位居全省第一,据省残联统计数据显示,我市获金牌数在全国各地级市中排名第一,被省残联通报表扬为“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表现突出单位”。培育推荐我市盲人王俊参加第十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按摩项目金牌,本次比赛是济宁市残疾人首次参加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并一举实现金牌突破,也是我国第一块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按摩项目金牌。在中国盲人按摩学会、中国盲人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国盲人按摩学会学术会议暨“星原建设杯”盲人按摩技能竞赛中,我市盲人按摩师魏允斌获得本次技能竞赛第三名,“济宁市王俊推拿按摩中心”获得盲人保健按摩示范机构评比第四名,王俊的“腰间盘突出症五步整复疗法”获盲人按摩适宜技术评选第五名。组织3名残疾人选手参加了在德州举办的山东省残疾人汽车驾驶检修技能竞赛,三名残疾人选手全部获奖,其中张进选手和张庆磊选手获得三等奖,王海庚选手获得优秀奖。

(三)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持续开展残疾人就业登记、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及“周五有约”就业直播活动。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了解用工单位、就业市场需求,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我市走访企业236家,开拓职位170个,开拓岗位1991个。根据山东省残联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8月底,我市走访企业数量、开拓职位数量,开拓岗位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全市范围内150余家有残疾人招聘意向的企业参与此次活动,提供面向残疾人的各类就业岗位达510个。联合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济宁市2023年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此次招聘活动共有50家招聘企业参会,提供销售、客服、后勤、操作工、推拿师等岗位1200余个,550余名残疾人求职者进场求职,现场达成就业意向360余人次。为迎接2023年国际残疾人日的到来,举办2023年“国际残疾人日”就业网络专场招聘会,共有20家招聘企业参会,提供岗位50余个,100余名残疾人参加此次招聘会。

(四)残疾人培训工作。开展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考前培训,对全市符合考试条件、通过全国盲人医疗按摩考试初审复审的视力残疾考生进行培训;举办残疾人网络直播培训班,为全市36名残疾人(其中19名重度残疾),对直播带货、短视频创作发布、相关话术文创等各方面均予以专业化的讲解与实操指导。在培训期间,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积极寻找开发岗位,对接济宁龙翔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君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招聘直播人员的企业参与培训。用工企业对受训学员的培训成果与能力素养进行实时评估,根据学员能力水平与爱好特长最终确定具体就业意向,提供包括网络直播主持在内的各种类型的直播岗位。初步达成用工意向的25名学员与企业代表现场签订了就业协议,真正实现了结业即就业,下课即上岗的培训目的;举办济宁市残疾人短视频剪辑培训班,为全市38名残疾人,对短视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短视频拍摄设备和拍摄方法、短视频制作的底层逻辑、短视频运营基础知识等各方面予以专业化的讲解与实操指导;开展残疾人陶瓷画公益培训班,为17名残疾人传授粉彩、珐琅彩、新彩等系列陶瓷绘画技艺,其中粉彩技艺是济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了“非遗传承+公益培训”的正向激励模式。

(五)残疾人文化就业工作。举办残疾人文化就业创业交流活动,邀请残疾人书画爱好者、爱心助残书画家现场创作,不断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使之参与并融入社会,推动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和可持续发展;举办残疾人“美丽工坊”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活动。邀请非遗老师为残疾妇女讲解书画技巧,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家庭手工业等项目,促进残疾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现更加充分就业。

(六)用人单位按比例、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市本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对未办理年审及审核未通过、处于退回状态的用人单位进行电话催办。目前已审核单位202家,安排残疾人就业567人,发送税务202家,提交材料不全退回0家;起草下发《关于加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通知》,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宣传残疾人就业认定标准和审核受理时间。督促县市区严格审核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规范审核程序,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无误。为全面部署2023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7月28日上午,市税务局、市残联联合召开2023年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暨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动员会议,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就业审核、残保金征收任务目标;持续落实《济宁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通过媒体、网站、电话通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进行宣传、告知。有力推动用人单位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到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转变,力争最大程度提高残疾人就业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经过审核,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符合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了公示,完成了资金申请、资金发放等工作。

(七)盲人按摩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推动我市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助力盲人健康稳定就业,同时为打造“齐鲁手创”盲人按摩品牌化服务提供基础数据,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度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对全市盲人按摩机构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对辖区内盲人按摩机构数量、设施设备、经营状况和盲人从业人员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统计分析情况督导推进建设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济宁市盲人按摩规范化建设验收核查工作的通知》,建立“三重审核”机制,先由机构根据“齐鲁手创”品牌店评定标准进行自查,然后由所在县(市、区)残联进行实地审查,将审查的照片、花名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报市残联审查,最后由市残联逐一实地验收。全市共有18家盲人按摩机构通过市残联实地验收并进行了公示,按照《关于开展济宁市盲人按摩规范化建设验收核查工作的通知》,对通过验收核查的18盲人按摩机构,予以拨付每家10000元市级补助经费。下发《关于提供有关票据的通知》(济残联办函[2023]149号),要求有关机构提供正规票据予以拨付市级补助经费。除嘉祥县3家机构(嘉祥县广林推拿馆、嘉祥县胡松柏盲人按摩店、嘉祥县舒康保健推拿按摩店)因无法提供正规票据自动放弃申领市级补助经费外,目前已拨付到位15家盲人按摩规范化建设机构市级补助经费。我市提前一年超额完成省残联“齐鲁手创”工作任务目标。目前,济宁市“齐鲁手创”盲人按摩规范化建设机构数量、建设时间均位居全省前列。

(八)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工作。按照省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要求,我市对盲医考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专人负责本项工作。电话指导考生线上报名,帮助线下报名的考生填写报名申请表、打印报名材料、粘贴照片。主动添加每一位考生微信好友,建立考生微信通知群,确保考生第一时间接收到最新通知。深入掌握考生的具体情况,提供一对一专属服务。积极协调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济宁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为11名考生统一开具学校证明,在减少考生奔波的同时,更严谨的验证了考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启动“四重审核”机制。一是报考人员工作过的村卫生室审核证明并盖章,二是该卫生室所属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证明并盖章,三是前往村卫生室现场核验证明真实性,四是前往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核验证明真实性,形成了审核机制垂直闭环,保证了审核过程无漏洞;在赴济南参加培训及考试期间,我市安排3名工作人员全程为盲人考生服务。今年全市共组织22名考生参加考试,济宁市参加考试人数位居全省第一,考试率100%。

(九)全省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工作。7月23—29日,2023年全省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第三期培训班在临沂举办。培训历时7天,我市59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参加了培训。济宁市高度重视培训安全保障工作,安排专车接送,专人全程带班,确保培训安全、顺利、圆满完成。我市盲人按摩师王俊,作为特邀讲师在继续教育培训班上讲授了“腰椎间盘五步整复”疗法。

(十)第四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参展工作。为做好第四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参展工作,全面展示近年来济宁市残疾人工作特色、工作成果,充分展现残疾人能工巧匠精湛技艺和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全面调研,深入挖掘,精心选取橄榄核雕刻、木雕、国画团扇等400余件残疾人代表作品,制作配套展品图片、文字介绍、宣传展板等参展材料提前运往展厅,筹备布展工作,并在展能节期间积极推广展品,推进展销工作。济宁市展销作品受到了上级领导、广大残疾人及观众的一致好评。

(十一)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工作。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认真学习研究中国残联《关于科学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残联《关于积极推进职业能力测评工作加快完成年度任务的意见》,下发关于做好我市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残联系统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业务培训班,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残联百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我市9月初开展残疾人测评工作,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制度,经过积极推进,已完成5325人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工作,完成率100%,工作完成率位居全省第一,并在全省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骨干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

(十二)残疾人宣传及协助争取表彰奖励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协调相关部门,为在各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争取表彰奖励,协助盲人按摩世界冠军王俊申请“济宁工匠”等荣誉称号。9月6日,济宁市总工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济宁工匠”名单的通知》,我市盲协副主席王俊同志荣获2023年度“济宁工匠”荣誉称号。

(十三)培育推荐我市盲人按摩机构参加第十六届世界盲人联盟亚太区按摩研讨会工作。 2023年9月7日至9日,由世界盲人联盟亚太区按摩委员会主办、越南盲人协会承办的第十六届世界盲人联盟亚太区按摩研讨会在越南河内举行。本次活动共有12个国家、300余名代表参加。11家机构被评为世界盲人联盟亚太区盲人按摩示范店,其中中国占5家。济宁市任城区王俊推拿中心是山东省、济宁市唯一一家参加活动并被评为第十六届世界盲人联盟亚太区盲人按摩示范店的机构。在研讨会上,中国盲人按摩学会保健按摩分会副会长、济宁市盲协副主席王俊以提高盲人按摩师综合素质对策分析为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十四)对上争取全省残疾人培训工作。经过积极争取,由山东省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主办的山东省“美丽工坊”残疾妇女技能培训班在济宁举办。本次培训班共计6天,设置刺绣、钩针两个培训项目,来自全省各地市的45名残疾妇女参加培训。本次培训是山东省首次开展“美丽工坊”残疾妇女技能培训班,旨在帮助更多残疾妇女提高手工从业技能,增强致富本领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获得更加有尊严的生活。

(十五)全省盲人高级保健按摩师骨干培训工作。为深入打造“齐鲁手创”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盲人保健按摩师技能和素质,组织3名取得中级保健按摩职称的盲人参加山东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在临沂举办的全省盲人高级保健按摩师骨干培训,经过5天的培训,最终我市3名盲人全部通过中国盲人按摩学会的高级保健按摩师资格鉴定。

三、扎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就业中心稳定运行。

(一)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陆续研究制定《济宁市残疾人就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济残就业字[2023]1号)、《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残疾人培训工作计划》(济残就业字[2023] 2号)、《关于组织参加2022 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及考前培训的通知》(济残就业字[2023] 3号)、《2023年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要工作安排》(济残就业字[2023]4号)、《关于2023年济宁市残疾人网络直播培训班的补充通知》(济残就业字[2023]5号)、《关于举办全市残联系统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培训班的通知》(济残就业字[2023]6号)、《济宁市残疾人就服务中心奖励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济残就业字[2023]7号)、《关于公布2023年奖励性绩效优秀工作人员的通知》(济残就业字[2023]8号),确保中心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开展安全检查,落实生产责任。按照市残联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活动要求,对就业中心各楼层、出入口、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留死角,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与合作机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始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目标明确,安全措施落实,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建立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安全检查人员值班表、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安全检查情况表、消防栓点及灭火器检卡并进行维护,对北门东门西门是否正常使用及按时关闭、楼层全部门窗是否关闭、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需要更换、防火门是否正常、空调是否正常、卫生间是否存在隐患、强弱电室是否正常、电气设备是否负荷、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品、消防指示等是否正常、是否存在火灾及用电隐患等风险点进行日常检查。

(三)全力抗击疫情,彰显责任担当。新冠疫情期间,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服从属地管理规定。按照市残联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坚持社区疫情防控值班、单位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做好风险排查工作。

(四)全国阳光助残志愿服务基地建设工作。2023年5月,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被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授予“阳光助残志愿服务基地”称号。根据阳光助残志愿服务基地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地建设,制定志愿者招募、培训、调配、激励等管理办法,制作宣传板、打造展示墙等。

四、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按照市政府督查室工作安排,“盲人按摩培训就业”致富工程将列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按照计划,为就业年龄段视力残疾人提供盲人按摩培训实训,推动更多视力残疾人充分就业。就业中心将提前做好工作谋划,主动开展前期调研,结合残疾人具体情况,合理做出工作安排。

(二)开展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完成对口责任人、初次就业核实录入工作,建立“一人一策、一人一档”精准就业服务档案,提高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特别是按比例就业的占比,实现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真正高质量就业。

(三)持续开展盲人按摩规范化建设工作,监督复核2022、2023年通过验收的盲人按摩机构,整理完善申报材料,配合省残联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四)持续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年审。积极宣传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协调财政部门申请奖励资金,将超比例就业奖励政策落到实处。

(五)按照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及实际情况,开展残疾人培训工作。结合往年各级残疾人比赛项目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培养选拨储备优秀人才。规范开展残疾人培训,结合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系统建立残疾人培训档案。做到培训工作经得起检查。

(六)就业、培训等业务数据在全国残联信息化平台、山东省残疾人工作平台、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系统的录入工作。保持全国残联信息化平台、山东省残疾人工作平台数据的一致性并养成每天查看新增未录入就业状态残疾人的工作习惯,确保残疾人就业状态录入率始终保持在100%。

(七)持续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工作。今年是我市首次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工作,因涉及到多年积累的未做职业能力测评的残疾人,任务量较大。经与省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沟通,了解到今后职业能力测评会常态化开展,2024年可能会以当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数量的两倍设置任务量,就业中心将提前做好有关筹划工作。

(八)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技能竞赛自2012年首次举办以来,每两年举办一次,目前已经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二类竞赛,就业中心将提前组织筹划,为明年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技能竞赛做好充分准备。

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制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火炬路南路56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6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残疾人就业指导、培训、服务等工作;

(二)负责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

(三)承担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相关事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

(五)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六)完成市残联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本单位党的领导制度:

(一)设立中共济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

(二)党的领导贯穿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

(三)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四)党支部开展活动要有经费保障,所需财政资金,原则上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任命本单位行政负责人;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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